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受理******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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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位于巢湖市中焊镇迎宾大道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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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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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
受理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 |
******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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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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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管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