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控制中心核酸检测扩增及提取试剂采购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控制中心核酸检测扩增及提取试剂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孵化中心1905室
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玖佰元叁拾元整 (¥:177930.00)
供货期限:在收到采购人每批供货需求后,供应商需在5天内完成当期供货需求。
******控制中心
联系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0551-******
地址:******医院(裕溪路)附近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工
联系电话:******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沿街101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