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fut-dx-2024-0018/zb******1(招标文件编号:hfut-dx-2024-0018/zb******1)
******大学“大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稻香路9号科技创业中心511室
中标(成交)金额:44.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凤玲、汪友明、潘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1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01室,联系电话:0551-******-8643、******,电子邮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彭健、代煜,0551-******-8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煜
电话:******
附件:
公示附件.zip
一、项目编号:hfut-dx-2024-0018/zb******1(招标文件编号:hfut-dx-2024-0018/zb******1)
******大学“大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稻香路9号科技创业中心511室
中标(成交)金额:44.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有限公司 | 大中小一体 化教学平台 及资源 | 超星 | 软件平台pt12.0 | 1 套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凤玲、汪友明、潘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1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01室,联系电话:0551-******-8643、******,电子邮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彭健、代煜,0551-******-8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煜
电话:******
附件:
公示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