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5BFFWZ00540
原公告日期:2025-03-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跟踪审计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00540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我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为A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项目,A公司为合同甲方:
(1)A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项目签定的是年度框架合同,在合同约定年度内以任务单形式分配若干个项目,请问年度合同下分配的多个项目是否可以作为多个业绩使用?
答:可以。如提供的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和合同甲方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每个项目分配以盖有下属子公司“A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造价业务专用章”的任务单为准,出具的每个项目成果文件及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只盖有业主单位公章,请问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符合,但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项目成果文件及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与任务单的关联性。
(3)A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项目为服务期限为(2022-2024)年且任务单的签定时间满足“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业绩时间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中“已完成的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
问:招标文件中“已经完成的业绩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已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并盖有合同甲方公章或者业主单位公章,可否可以代替“合同甲方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
答:不可以代替“合同甲方证明”,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及“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主要是对排水管网进行改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业绩”。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业绩”。
问:项目工程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内容包含排水或给排水工程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包含排水或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内容可否以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网络页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答:业绩中的排水或给排水工程总投资额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评审通过。
4.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请问:本项目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只有土建、安装、交通、水利四大专业,并没有市政专业,在实际工作中,市政专业造价工程师大部分工作都是由土建造价工程师完成,同时本项目含有大量的土建工作内容,一般用土建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管道里的安装工程一般占比不超过15%,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要求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市场上用安装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极少,建议本条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请问退休人员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吗?
答: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如为工程结算审计的业绩: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公章。
(3)合同甲方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
请问:部分复审项目没有定案表,我单位提供复审业绩,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提供定案报告,是否认可。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可体现相关复审条款,且同时提供合同甲方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则予以认可。
7.针对“本项目无预付款,造价咨询服务进度款按季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进度款=M*每季度实付施工进度款/项目总合同价*0.9;
结算款=项目结算价(不含设备采购价)*安徽省取费费率*0.4*中标费率
M=项目总合同价*安徽省取费费率*0.4*中标费率,
(项目总合同价包括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合同价,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中安徽省取费费率按照下表序号7(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类型计取。”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中包含工程众多,请问结算方式中所述的项目指的是否为工程总投资30801万元的整个项目?
答:是。
(2)“项目结算价(不含设备采购价)”具体包含哪些费用?
答:项目结算价包括施工结算价、监理、第三方检测(如有)和设计(如有)等结算价,具体以中标人实际跟踪审计的内容为准。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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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