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能固态电池极片生产设备关键部件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20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新增高能固态电池极片辊生产线,利用自有厂房引进瓦德里希大型外圆磨床2台,瓦德里希EDT毛化机床3台,购置国产辅助设备多台套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现有生产设备/工艺工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长润路2号
单位固定电话:0510-******;邮政编码:214422
联系人:曹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1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弘阳路2号1号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将在当地网站(或报纸)进行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电、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