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27栋6楼
中标(成交)金额: 291,48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眼球 | |
品牌 | 卫联 | |
规格型号 | 规格:70张/套 型号:wlzpdz33 | |
数量 | 4套 | |
单价(人民币) | 3150元 |
******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商务需求 | 技术部分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有限公司 | 291,480.00 | 10.0000 | 54.0000 | 5.0000 | 31.0000 | 100.0000 |
******有限公司 | 310,520.00 | 10.0000 | 54.0000 | 5.0000 | 29.0992 | 98.0992 |
******有限公司 | 318,080.00 | 10.0000 | 54.0000 | 5.0000 | 25.5668 | 94.5668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冯老师,0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黄老师收-SZUCG******EQ”)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投标人郑重******大学的组胚切片标本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63万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3.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