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司法局的委托,现对“巢湖市南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标牌标识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CHSFJ04
2.项目名称:巢湖市南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标牌标识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
3.项目地点:巢湖市
4.项目单位:巢湖市司法局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法治文化广场内增加法治文化雕塑1个;普法宣传栏6个;法治文化小品4个;法治文化广场标识牌移装;展板画面更新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6.00万元
8.最高限价:6.0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找到“信息公开导航”→点击“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人民政府”→点击“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找到“巢湖市司法局”点击进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点击“招标采购”进行获取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2.登记方式: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磋商,须在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前将“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磋商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5@qq.com ),逾期未发送的,视为不参加本次磋商,磋商时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巢湖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巢湖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确认函”的发送时间,“确认函”接收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及登记,责任自负。
4.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巢湖市司法局招投标采购栏目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司法局
地******街道环城路148号
联系人:翟主任
电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嘉正国际8号楼一单元602室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
巢湖市南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标牌标识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