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测汞仪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医院测汞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HY-C70075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
开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8000.00元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医院
联系电话:关老师、郑老师、许老师 0551-******,0551-******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王工、汪工
联系电话:0551-******或******转分机号6628/6623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公示期限: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函须在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异议-新增异议)上传word可编辑版和盖章原件扫描PDF版。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本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医院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