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人民政府委托,对******有限公司拆除工程进行发包,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本次拆除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2351.51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11.98平方米,彩钢棚建筑面积2339.53平方米,房屋为1至3层混合结构。拆除内容为工程范围内业主指定建筑物的拆除,包括房屋拆除、场地清理、渣土外运、按规定倒置等工作(拆除范围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竞包人应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如投标人认为实际面积或物品有增加或减少的都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拆除预算为218995元,发包价为199285元【即总价下浮9%】。房屋拆除后可利用建筑材料价值评估总价为272330元,下限:272330元(含本数)。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复印件盖公章)、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决定书(可复印件盖公章)、和土石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
2.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3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投标人应在2024年 8月 25日17:00时前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次公告,如有疑问须在2024年8月25日17:00时前书面提出。凡参加投标的竞包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房屋现状,同意本公告中的条款。
4、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 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拆除要求:
(1)拆除范围内拆除后的物品都归中标人所有(具体拆除区域范围由发包人指定),包括钢筋、电缆、铝合金门窗、不锈钢、其他可利用建筑材料等固定物品,中标人自行负责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无毒无害建筑垃圾必须由中标人或其委托的土石方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2)拆除工作在发包人指导下进行,拆除顺序由发包人指定,房屋拆除范围由发包人确定,中标人不得私自拆除。中标人拆除前必须做好周边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3)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居民的影响、避免房子开裂出现坍塌事故等相关工作。
(******街道清洁和房屋及周边环境卫生,如拆除过程中道路出现污染或者建筑垃圾遗留,中标人应立即清洗及处理。
6、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4年 8 月 26 日 14:30 时。
7、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6号)
8、联系方式:
发包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蔡琪超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胡幸幸
电话:0574-******